日前,南洲路廉租房設計披露,最小的三房單位只有42平方米,“麻雀雖小,五臟俱全”,設計讓人嘆為觀止。但有地產(chǎn)專家擔憂:保障房的設計會從原來的過于追求舒適走向刻意壓縮面積的極端。
筆者認為,這種擔憂完全是不必要的。首先,從廉租房的性質來說,它屬于保障房范疇,保障房就是滿足那些買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者基本的居住需求,這一性質決定它只把實用性的追求放在第一位,而舒適性的追求只能待被保障者收入提高后,去買商品房解決。
有的專家擔心,廉租房樓宇不僅房屋內部空間很壓迫,整個房子的通風、采光也會差。但設計師透露,目前方案中最小面積的住房也達到了廣東省建設規(guī)范中臥室最小面積6.5平方米的標準。既然符合建筑規(guī)范,它的使用功能應該無需擔心。根據(jù)2007年11月通過的《廣州市城市廉租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》,有資格申請廉租房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(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40元),而且無自有住房,或者現(xiàn)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。他們中的許多人居住條件極端惡劣,許多都是“七十二家房客”,相信那些做慣了“廳長”,睡慣了閣樓上下鋪的人,對獨立空間的渴望,遠遠超越對房間大小的挑剔。
至于有的專家說:“廉租房不是集體宿舍,太壓抑的戶型設計會拉大廉租房和商品房的差距?!本吞钊速M解了。2007年8月出臺的《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》,把廉租房面積限定在50平方米以內,經(jīng)濟適用房限制在60平方米以內,就是為了拉開商品房與保障房的差距,避免不符合條件的人追逐保障房,浪費社會資源。因此,能夠在浪費盡量少的公共資源的情況下,滿足盡量多的基本居住需求,是保障房設計的最高境界,也是對社會弱勢團體的基本尊重。
42平方米做三房,無異于“螺螄殼里做道場”,看過戶型圖之后,筆者不禁為設計者叫聲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