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設部副部長齊驥11日表示,對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,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“夾心層”群體,將通過積極發(fā)展公共租賃住房,來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。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,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,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能夠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(yè)職工出租。
“公共租賃房”的美好設想,實際是以一定程度的公共投入,來降低“中間層”的經濟負擔,滿足其租房需求,這其實也是“買房不如租房”的觀點延伸。近些年來,就不斷有官員、學者發(fā)出租房呼吁。還有人認為,“中國居民住房擁有率過高”是房價暴漲的一大“元兇”。
然而,公共租賃房存在著先天有限性,正如330億建廉租房仍是杯水車薪一樣,指望投入相比廉租房更受限制的公共租賃房一下子解決“夾心層”的需求,難免遠水不解近渴。
長期以來,國內的房屋買賣市場與租賃市場一直是“一條腿長,一條腿短”。出租市場供應主要以個人私房出租為主,機構投資者進行住房租賃經營的很少,缺乏持續(xù)、穩(wěn)定、安全的供應渠道。毫無疑問,租房首先得有可租之房。而我國可用于出租的房源,基本上以私營出租為主,政府目前提供的廉租房數(shù)量太少,不足以和私營房東形成競爭關系,無法有效平抑房屋租金價格。截至去年4月,全國還有70個地級以上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,這也是中央提速加大廉租房投入的宗旨所在。
有關資料顯示,美國的房屋租金普遍比較低,因為美國的房租管制法限制了房東對房客收取的租金數(shù)額,對每年的房租漲幅也進行了嚴格限制,房東不能隨意調整租約,甚至租房人付不起房租時也不能將其強行攆出去,而需要通過法院裁決。這樣的制度能保證租用者長期安心租房。
在我國的現(xiàn)實情況,往往逼著人不得不買房,買房的人多了,價格也就漲了。因為我們的個人產權房屋是租賃市場的主力,對房地產銷售市場不會產生任何影響。因為假設一半人租房,一半人買房,買房者至少要擁有兩套以上房屋,才可能拿出一套出租。如果人口預期不出現(xiàn)大的波動,倘若民眾改善住房的需求不變,住房購買總量仍舊不會降低。
此外,由于租房與買房成本相差不大,也會逼著部分人不得不買房。以深圳為例,一家人在福田區(qū)租住一套普通兩居室,每月房租大約需要3000元。而如果以13000元/平方米的價位,購買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,按照7成20年貸款計,每月的還款金額約為3700元。兩相對比,租房的“便宜”程度極為有限。這就讓有些人還是咬著牙買房了——同樣的花費,買房的結果是留下房子,而租房卻什么也留不下。
相關部門要采取舉措去拆除租房道路上的障礙,提供便宜、便利、舒適的出租房,讓這些住房成為租房者的幸福生活家園,而不僅僅是暫時性的棲居之所。這就必須在提供有限的“公共租賃房”之外長遠考慮,比如,可借鑒美國經驗,制定類似的房租管制法,對租賃市場進行監(jiān)管。要讓想租房的人租得起,也愿意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