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
從今年十一起,凡購買90平方米以下(含90平方米)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的,給予房款總額1%的補貼;凡購買90~144平方米(含144平方米)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的,給予房款總額0.5%的補貼?! ?SPAN lang=EN-US>
西安
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,對購房戶按購房款總額以1.5%、1%、0.5%的財政補貼。
廈門
10月1日起,凡購買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(含二手房)的,給予房款總額1%的補貼;凡購買90—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的,給予房款總額0.5%的補貼。補貼按現(xiàn)行財政體制分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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