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災襲來,恕我也說些樓市外的話。不過,繞來繞去,還是繞不開風云大哥,
如果說此次震災里,還有一個輿論風暴的最大受災戶,王石和萬科應該排得上號。一句“萬科捐200萬是合適的”加上不合時宜的解釋,讓一直不愿讓“捐款成為負擔”的王石,不得不背上輿論譴責的重殼。
行善本無門檻。危急時刻,一絲一縷、一粥一飯都是莫大的恩情。所以,捐款200萬完全正確,本身沒錯,錯就錯在王石隨后的辯解:作為中國地產(chǎn)界,乃至中國企業(yè)界的領軍人物和道德楷模,所作所為沒有達到眾多粉絲的心里定位,卻偏偏還要站出來吆喝、開釋并試圖謀求認同,完全是犯了特殊狀況下易怒群體的大忌,怎會不被群起而攻之?
我不認同王石說話的時間和某些表達方式,但我并不認為他這一次站在了道德的對立面上。在捐款自愿的大前提下,某些群體擅自提高善舉的門檻,面對一個“非持不同政見者”進行圍攻,面對部分所謂社會名流進行道德制高點上的掃射。這樣的做法,就不該反思么?
《論語》里的一則故事,講到了不切實際提高道德門檻的危害,厲以寧教授在講上市公司管理層激勵問題時,也曾特別提過。春秋時魯國有項強國之策,若魯人在外為奴遇人贖身,后者的花費可由國家報銷,良政讓數(shù)以千計的魯人得以自由和返鄉(xiāng)??鬃拥茏幼迂晠s在幫一奴隸贖身后,當眾撕毀票據(jù),表示不愿增加國家負擔。子貢本以為孔子會因此表揚他的“仁”,但孔子卻責斥曰:貢此行看似仁,實是將一項仁政逼入死地。因你擅自提高“仁”的標準,讓后人陷入兩難的境地:既難以承擔贖買費用,又以去報銷為辱,于是只有干脆不去贖買奴隸了。
西方文化講原罪(Sin),是說每個人都有缺失,沒有高人一等的人。而國人相反,人人都以為自己比別人更道德。魯迅說,中國文化殺人,實際就是舊道德,甚至偽道德至上的觀念殺人。不對照自身的情況或者給予自身一個虛擬的道德高地,轉(zhuǎn)身去指責他人,往往并不利于社會進步而只能適得其反。試想,那些沒有捐款到200萬的公司,看見王石的下場,還有誰敢再出頭呢?倒真的不如學學任志強先生,暫且“閉關(guān)修煉”一段時間再說了。
當然,我并非為王石開脫。我曾無聊時數(shù)過,在《論語》中,“仁”字出現(xiàn)了109次。孔子所強調(diào)的是我們都必須追求理想人格的終極目標,而“仁”的重要體現(xiàn)就是“已立立人,已達達人”。王石先生自覺不自覺,都算是國內(nèi)企業(yè)家中拔尖的人物;王石和萬科的成長,更像一部“中國之夢”。為了這崇高的榮譽,王石和萬科理應從內(nèi)部推動自身,承擔更多的社會期待和社會責任,成為“已達達人”的真正仁者。
當所有的報紙和電視都是一張面孔時,謹言慎行、全力付出,是一個民間領袖的義務。我們大多數(shù)人,并不接受一些企業(yè)將殘酷化為感動的表演;我們大多數(shù)人,只想看到愛,盡快蔓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