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以往更注重住房商品化,到如今優(yōu)先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,走過20年歷程的房改,著眼民生的思路越發(fā)清晰。
繼《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》發(fā)布之后,
從上世紀80年代起,隨著福利分房舊體制被打破,房改一經(jīng)啟動即呈加速狀態(tài),房地產(chǎn)業(yè)空前繁榮。經(jīng)過20年的房改,住房商品化、社會化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。然而,在人民居住條件大為改善的同時,房價上漲過快,成為無數(shù)低收入家庭“心頭事”。在此背景下,對此次房改新舉措人們或許有諸多解釋,但如果分析房改走過的道路,可感受到這新政背后的民生背景和政府角色的轉換。
各國的經(jīng)驗顯示,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不能僅僅靠市場機制解決,需要政府公共服務的支撐。房改啟動以來,在推進住房“市場化”的同時,我國政府早在1998年就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,建立由商品房、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、廉租房構成的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,滿足不同收入群眾的住房需求。
然而,由于房地產(chǎn)連著消費和投資,關系GDP增長,相比對住房“市場化”的熱情,地方政府對本應負起的“保障”責任動力不足。因此,出現(xiàn)了一方面房價上漲過快,一方面大量中低收入家庭“望房興嘆”的景象,目前全國仍有近100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建筑面積不足10平方米。
面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高房價,政府陸續(xù)出臺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,抑制旺盛的住房投資需求。最近國務院頒發(fā)的《意見》和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,則直接針對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問題,進一步強化政府住房保障職責。
會議重申,將保障對象從低保家庭擴大到低收入家庭,并列出明確的時間表。這無疑使近一段時間以來效果似乎不佳的廉租房政策,有了更可操作的制度空間。還有,會議在強調健全工作機制、保障投入的同時,將有關工作情況納入對政府的政績考核之中,并實行對工作不落實、措施不到位地區(qū)領導的責任追究。這些都說明歷經(jīng)幾番風雨,我們的房改政策更明確地體現(xiàn)了政府公共服務職責,把握住了問題的實質。
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。透過房改走向的民生背景,我們看到政府已擔起公共服務的保障責任,彰顯公平正義的內(nèi)涵。眼下,政策已經(jīng)明確,相關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不日出臺,我們寄望早日見到成效。